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639 | 主题分类: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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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电力〔2022〕184 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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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电力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电力〔2022〕184 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济发改电力〔2022〕184 号
各区县电力管理部门,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安全保障供应的相关工作要求,保障能源电力安全,深化电力负荷管理,保障用电管控精准适时到位,进一步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建设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负荷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开展系统建设任务
(一)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主导、电网组织、政企协同、用户实施”的原则,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供电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平台建设,指导电力用户将负荷合理接入系统,根据产权范围做好现场施工和运行维护工作。电力用户按照自身产权范围开展建设工作,完成保安负荷确认,确保保安负荷不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并配合做好建设、维护相关工作。
(二)明确建设范围。除优先保障类用户外,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新装用电的用户负荷接入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存量用户负荷分批接入负荷管理系统,优先改造接入“两高”企业可控负荷。
(三)保证建设进度。2022年6月底前,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负荷控制能力达到上年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其中,济南地区30.68万千瓦,莱芜地区22.23万千瓦);2022年12月底前,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负荷控制能力达到上年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其中,济南地区61.35万千瓦,莱芜地区34.93万千瓦)。
二、切实加强系统运行管理
(一)强化现场实施。各区县电力管理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开展用户筛选、现场勘查等工作,厘清保安负荷、可控负荷,根据电力用户负荷特性、现场条件等情况,应按照非生产负荷、辅助生产负荷、主要生产负荷等分轮次规范接入,严禁保安负荷接入负控回路,供电企业负责制定可控制(调节)能力和监测能力改造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荷接入时优先控制电力用户末端低压负荷380伏出线开关,对同类负荷可控制1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原则上应至少有两路及以上回路接入新型负控系统。
(二)完善运营管理。各区县电力管理部门组织供电企业与客户签订电力负荷调节能力建设协议书(附件1),明确双方职责、工作界面和权益。供电企业建立应急保障预案,强化风险管理,做好软硬件设备安全防护,常态进行可控制(调节)能力状态监测,周期性开展可控制(调节)能力巡视。电力用户应主动配合做好负荷管理装置等安全防护工作,应妥善保护开关、控制回路,如发生过负荷烧坏等情况,按照产权归属及时进行故障处理,且不得随意转移负荷或拆除跳闸回路。
(三)加强系统应用。在常态化需求管理中,供电企业要为用户提供负荷监测、需求响应、安全用电、能效优化等延伸服务,挖掘负荷调节能力,精准化开展负荷管理工作,服务用户能效提升。在电力保供中,作为有序用电保底技术措施,及时、精准控制用户负荷,确保用户公平参与、合理压限。当电力用户发生有序用电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供电企业可按此办法通过负荷控制终端切除企业可控制(调节)负荷,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和用能预算可控。
三、统筹做好工作保障
(一)提高工作认识。建设负荷管理系统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助于提升对用户能耗总量和强度的精准管控能力,增强电力供需双向互动能力,促进能效提升和新能源消纳;有利于提升负荷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用电管控精准实施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电力管理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督促相关用户配合做好控制回路接入工作,加强对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的指导检查,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应加强宣传,提高电力用户安全、可靠、高效、绿色用电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供电企业应主动对接用户,做好系统建设政策宣贯和解读,引导用户积极开展负荷管理,提高用能水平。
附件:XX年电力负荷调节能力建设协议书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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