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4-01460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0-20 发布日期: 2024-10-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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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事项
关于《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二、议题背景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明确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思路、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2024年7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要求各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协调推进。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了各区县(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三、议题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统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等。
五、议题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持续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5.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1%,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0.94万吨、0.73万吨。
(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围绕总体目标,提出了三大领域的主要工作任务举措。一是衔接“四减四增”工作做法,扎实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四大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PM2.5浓度降低和消除重污染天气的核心目标,深入实施工业源、燃煤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城乡面源等重点源项深度治理,引导企业开展环保绩效提级,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强化大气环境政策体系。共提出12项重点任务,涉及任务内容106项。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参与等4项措施,保障重点任务的全面落实。
六、下一步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七、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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